1、城固县沙河营镇梁家庵村党支部书记李天寿违规领取补助和公款消费问题。2016年10月,时任梁家庵村干部的李天寿在原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的统一安排下,从村集体账务中领取误工补助1000元;2016年7月22日,李天寿等梁家庵村村“三委”干部到县城某娱乐场所洗脚,每人花费100元并公款报销。2018年4月3日,沙河营镇党委给子李天寿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城固县小河镇砖溪村三组组长李强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20日,李强在城固县君尚酒店为儿子操办升学宴15桌,宴请亲朋好友及本村本组部分村民,收取礼金26500元。2018年5月21日,小河镇党委给予李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城固县桔园镇张家窑村主任周军分批次操办儿子结婚宴问题。2018年5月3日、5月6日,周军先后在张家窑村一组家中和县城分两批为儿子举办婚礼,共宴请35桌,收取礼金71300元。2018年5月22日,桔园镇党委给予周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城固县二里镇大盘村党支部书记杨希贵违规收取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8年2月20日,杨希贵在给儿子操办婚宴时,未严格遵守向组织报备的承诺,宴请了部分服务对象,并违规收取礼金2700元。2018年6月6日,二里镇党委给予杨希贵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严守纪律规矩,坚决令行禁止。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市委《实施办法》和县委《实施意见》,加强干部队伍管理,针对可能出现的滥发津补贴、公款吃喝等违规违纪行为,早打招呼早提醒,防患于未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省市县廉洁过节等纪律规定,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抵制和反对“四风”。各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职责定位,盯紧盯牢端午假期和中高考升学关键时间节点,畅通信访举报,加强监督检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查处、严肃问责、通报曝光,以铁的纪律祛邪扶正,不断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好转。